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ღ,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ღ、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ღ,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ღ。
2 本公司董事会✿ღ、监事会及董事✿ღ、监事✿ღ、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ღ、准确✿ღ、完整✿ღ,不存在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ღ,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8,185,0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600,176.49元(含税)✿ღ。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主要业务为燃气销售及贵州省天然气支线管道✿ღ、城市燃气输配系统✿ღ、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ღ、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ღ、运营✿ღ、服务管理✿ღ,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ღ、施工✿ღ、维修✿ღ。报告期内✿ღ,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ღ。
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ღ、液化天然气✿ღ、页岩气及生物制气等气源✿ღ,通过天然气支线管道✿ღ、门站✿ღ、储配站✿ღ、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ღ,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ღ、商业✿ღ、工业✿ღ、采暖✿ღ、加气站✿ღ、综合用能等用户✿ღ。
国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ღ,出台多项环保政策✿ღ,强化重点地区的天然气利用✿ღ;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ღ、国家管网公司正式运营✿ღ、定价目录中取消门站价格✿ღ、产供储销体系等政策出台✿ღ,及国家对“碳达峰✿ღ、碳中和”目标的提出✿ღ,天然气行业面临新的产业变革和发展预期✿ღ。从发展机遇来看✿ღ,国家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ღ,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ღ、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ღ,新基建与扩内需等措施将有效拉动经济发展✿ღ,从而能有效拉动包括天然气在内的清洁低碳能源需求✿ღ,因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ღ,天然气行业保持稳定增长✿ღ。
按照贵州省委✿ღ、省政府“气化贵州”✿ღ、“天然气县县通”战略部署✿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贵州省内建成3条天然气支线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ღ,业务范围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ღ、核心经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ღ。根据央视网2021年1月31日报道✿ღ,2020年贵州省全年供气18.2亿立方米✿ღ,公司2020年供气量占全省的62%✿ღ。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燃气供应与服务及工程安装✿ღ,业务增长主要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ღ、城镇化进程以及清洁能源普及利用✿ღ。
本报告期✿ღ,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12.12亿立方米✿ღ,同比增长11.29%✿ღ;完成营业收入42.44亿元✿ღ,同比增长3.95%✿ღ;实现净利润2.20亿元✿ღ,同比增长14.98%✿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ღ,同比增加8.24%✿ღ;截至报告期末✿ღ,公司资产总额91.82亿元✿ღ,同比减少0.12%✿ღ;净资产33.81亿元✿ღ,同比增长3.81%✿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21亿元✿ღ,同比增长1.81%✿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以书面✿ღ、电话✿ღ、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ღ,并于2021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召开✿ღ,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ღ,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申伟先生✿ღ、李庆先生✿ღ、原红旗先生3位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ღ。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鸣先生主持✿ღ,公司总裁✿ღ、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ღ。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ღ,会议合法有效✿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融资及对外担保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ღ。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7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吕钢先生✿ღ、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洪鸣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金鹰网站✿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洪鸣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吕钢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王正红女士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7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吕钢先生✿ღ、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洪鸣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洪鸣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吕钢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王正红女士回避表决✿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ღ。同意发布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洪鸣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吕钢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曹建新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李庆先生回避表决✿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原红旗先生回避表决✿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ღ。
表决情况✿ღ:8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洪鸣先生回避表决✿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告》凯发手机app✿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ღ。同意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不超过356万元✿ღ。
表决情况✿ღ:7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董事吕钢先生✿ღ、程跃东先生回避表决✿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以书面✿ღ、电话✿ღ、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ღ,并于2021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召开✿ღ,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ღ,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金宗庆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秀美女士主持✿ღ,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ღ。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ღ,会议合法有效✿ღ。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ღ。
表决情况✿ღ:2票赞成✿ღ,占全体出席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ღ;0票弃权✿ღ;0票反对✿ღ。关联监事郭秀美女士回避表决✿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ღ,现将相关融资及担保事项公告如下✿ღ: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需要✿ღ,有效降低融资成本✿ღ,提高资金运营能力✿ღ,结合公司2020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ღ,公司2021年度拟通过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融资✿ღ,融资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包括部分存量贷款到期续贷)✿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凯发手机app✿ღ、融资租赁✿ღ、票据融资✿ღ、保函✿ღ、保理凯发手机app✿ღ、信用证✿ღ、信托✿ღ、并购贷款等✿ღ。
截止2020年12月31日✿ღ,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81亿元✿ღ,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4.14%✿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六盘水市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共计0.51亿元✿ღ。
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要求✿ღ,为上述额度内新增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ღ,2021年新增担保总额(包括部分存量贷款到期续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ღ。
2021年度✿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ღ,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包括部分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额度内✿ღ,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要求(信用✿ღ、保证✿ღ、抵押✿ღ、质押等方式)✿ღ,为上述额度内新增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ღ,2021年新增担保总额(包括部分存量贷款到期续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ღ,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ღ。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ღ,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数✿ღ,具体担保金额及主要担保合同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ღ。为提高工作效率✿ღ,及时办理融资业务✿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ღ,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决定与2021年度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ღ,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ღ、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文件办理提款手续✿ღ、分期提款等✿ღ。在上述对外融资发生总额内✿ღ,融资机构及其额度可做调整✿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ღ。
经营范围✿ღ:天然气✿ღ、管道液化石油的采购✿ღ、输配✿ღ、销售✿ღ、运行服务✿ღ;天然气及管道液化石油气工程设计✿ღ、施工✿ღ、监理(凭专项手续开展经营活动)✿ღ,燃气器具的销售✿ღ、维修及配套工程✿ღ。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协议内容✿ღ,具体金额✿ღ、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ღ,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等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ღ。
独立董事认为✿ღ,融资方案中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主体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凯发手机app✿ღ,其主体资格✿ღ、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ღ,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ღ,财务风险可控✿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ღ。因此✿ღ,一致同意该议案✿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ღ,本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81亿元✿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4%✿ღ。其中✿ღ,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6.81亿元✿ღ,占公司担保金额的100%✿ღ,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ღ。
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ღ,遵循公平✿ღ、公正✿ღ、公开的原则✿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ღ。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ღ,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ღ。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前置审议✿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ღ。
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3,381.32万元✿ღ,与预计相比少20,484.00万元✿ღ。具体情况如下表✿ღ: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发生额为66,197.00万元✿ღ。具体情况如下表✿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管道燃气(天然气)储存✿ღ、输配销售及售后服务✿ღ;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ღ、维修✿ღ、维护✿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长输管道运营管理✿ღ、建设✿ღ。(以上经营项目需前置行政审批的除外)✿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加气站✿ღ、加油加气站✿ღ;批发液化天然气✿ღ;液化天然气车辆改装✿ღ、汽车服务✿ღ、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ღ;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ღ;销售预包装食品✿ღ、散装食品✿ღ、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ღ,零售保健食品✿ღ,零售卷烟✿ღ、雪茄烟✿ღ;销售润滑油✿ღ、燃料油✿ღ、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ღ、文化用品✿ღ、体育用品及器材✿ღ、汽车零配件✿ღ、摩托车及零配件✿ღ、农副商品✿ღ、化肥✿ღ、农用薄膜✿ღ;零售纺织✿ღ、服装✿ღ、日用品✿ღ、五金✿ღ、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ღ、充值卡✿ღ;销售出版物✿ღ、第三类医疗器械✿ღ、药品✿ღ;销售家具✿ღ、建筑材料✿ღ;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ღ、票务代理服务✿ღ;设计✿ღ、制作✿ღ、代理✿ღ、发布广告✿ღ;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ღ;货物运输代理✿ღ;出租办公用房✿ღ;体育运动项目经营✿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人民币业务✿ღ:吸收公众存款✿ღ;发放短期✿ღ、中期和长期贷款✿ღ;办理国内结算✿ღ;办理票贴现✿ღ、承兑✿ღ;发行金融债券✿ღ;代理发行✿ღ、代理兑付✿ღ、承销政府债券✿ღ;买卖政府债券✿ღ;从事同业拆借✿ღ;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ღ;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ღ;提供保险箱业务✿ღ;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ღ;基金销售✿ღ;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各项代理业务✿ღ。外汇业务✿ღ:外汇存款✿ღ;外汇贷款✿ღ;外汇汇款✿ღ;国际结算✿ღ;外币兑换✿ღ;同业外汇拆借✿ღ;结汇✿ღ、售汇✿ღ;资信调查✿ღ、咨询和见证业务✿ღ。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房地产开发✿ღ、销售✿ღ;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ღ,房屋开发咨询服务✿ღ,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凯发手机app✿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生产销售✿ღ:硬胶囊剂✿ღ、酊剂✿ღ、消毒剂✿ღ;销售✿ღ:家用电器✿ღ、医疗器械✿ღ。)
经营范围✿ღ:企业管理咨询服务✿ღ;互联网信息服务✿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ღ;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不含数据中心✿ღ、呼叫中心)✿ღ;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ღ、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ღ、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法律✿ღ、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ღ;项目投资✿ღ;投资管理✿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ღ,开展经营活动✿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ღ;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房地产开发✿ღ,小城镇的开发建设✿ღ,旅游规划✿ღ、设计✿ღ、策划服务✿ღ,酒店管理✿ღ、工程项目管理金鹰网站✿ღ,绿化工程✿ღ、养老健康服务管理✿ღ,景区运营管理✿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电力供应✿ღ,电力项目投资✿ღ,电力技术咨询及相关配套服务✿ღ,电力设备销售及租赁✿ღ,天然气供应✿ღ,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ღ,能源开发及咨询服务✿ღ,能源互联网推广研发服务✿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物业管理✿ღ;园林绿化工程设计✿ღ;管理信息咨询✿ღ。(以上经营范围不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汽车✿ღ、摩托车零部件✿ღ、橡胶✿ღ、塑料制品✿ღ、通用设备✿ღ、专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生产)金鹰网站✿ღ、销售✿ღ;汽车(不含小轿车)✿ღ、摩托车✿ღ,二✿ღ、三类机电产品的批零兼营✿ღ;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ღ;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ღ、仪器仪表✿ღ、机械设备✿ღ、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ღ;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ღ。)
经营范围✿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ღ;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ღ、法规✿ღ、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ღ,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ღ。(物业管理✿ღ、房地产经纪✿ღ、房地产评估信息咨询✿ღ、房地产项目策划代理✿ღ、房地产销售代理✿ღ;建筑机械✿ღ、建筑材料✿ღ、五金批发零售✿ღ;装饰装修工程✿ღ、建筑设备租赁✿ღ、园林绿化✿ღ;房屋租赁✿ღ、房屋中介✿ღ;车辆停放服务✿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1.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ღ,公司董事✿ღ、副总裁程跃东先生✿ღ,公司副总裁✿ღ、董事会秘书杨梅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ღ;
2.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原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ღ,公司董事✿ღ、总裁吕钢先生✿ღ,董事✿ღ、副总裁程跃东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ღ;
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系公司参股公司✿ღ,公司董事长洪鸣先生已于2020年4月29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二)之规定✿ღ,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ღ;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ღ,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ღ,具有一定的规模✿ღ,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ღ,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ღ。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ღ,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ღ,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ღ,遵循公平合理✿ღ、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ღ。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ღ,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ღ,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ღ。
(一)交易的必要性✿ღ。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ღ,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ღ,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ღ,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ღ,同时获取公允收益✿ღ,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ღ、稳定进行✿ღ,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ღ。
(二)交易的公允性✿ღ。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市场定价执行✿ღ,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ღ,遵循公平合理✿ღ、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ღ,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ღ。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ღ、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金鹰网站✿ღ,在业务金鹰网站✿ღ、人员✿ღ、资产✿ღ、机构✿ღ、财务等方面独立✿ღ,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8,185,027股为基数✿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600,176.49元(含税)✿ღ。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ღ,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0,812,384.75元✿ღ,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731,146.27元✿ღ。截至2020年末✿ღ,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096,993,511.57元✿ღ,资本公积余额为190,967,509.34元✿ღ;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59,921,846.82元✿ღ,资本公积余额为175,744,807.93元✿ღ。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ღ、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ღ,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ღ、业绩稳定✿ღ,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ღ、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ღ,为持续回报股东✿ღ,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ღ。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ღ: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8,185,027股为基数✿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600,176.49元(含税)✿ღ,占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9,731,146.27元的62.77%✿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358,548.04元之比为30.34%✿ღ。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ღ,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ღ、利润分配计划✿ღ、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ღ,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ღ。
2021年3月1日✿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
独立董事认为✿ღ,《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ღ,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ღ。因此✿ღ,一致同意该议案✿ღ。
2021年3月1日✿ღ,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ღ,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审计服务金鹰网站✿ღ,聘期1年✿ღ,年度审计费用为✿ღ: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ღ、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ღ,共计230万元(不含税)✿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ღ,1986年复办✿ღ,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ღ,注册地址为上海市✿ღ,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ღ。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ღ、期货业务许可证✿ღ,具有H股审计资格✿ღ,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ღ。
截至2020年末✿ღ,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ღ、注册会计师2,323名✿ღ、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ღ,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ღ。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ღ,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ღ,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ღ。
截至2020年末✿ღ,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ღ,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ღ,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ღ。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ღ、行政处罚4次✿ღ、监督管理措施26次✿ღ、自律监管措施无✿ღ、纪律监管措施3次✿ღ,涉及从业人员62名✿ღ。
项目合伙人✿ღ、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ღ。
项目合伙人冯万奇于2019年11月22日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ღ: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ღ,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ღ,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ღ、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ღ,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ღ、投资者保护能力✿ღ,诚信状况良好✿ღ、能够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ღ。鉴于此✿ღ,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审计服务✿ღ,聘期1年✿ღ,年度审计费用为✿ღ: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ღ,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ღ,共计230万元(不含税)✿ღ。
公司独立董事对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ღ,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ღ,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ღ、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ღ,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ღ、投资者保护能力✿ღ,诚信状况良好✿ღ、能够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ღ;公司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ღ,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ღ。
公司独立董事对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ღ,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ღ,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ღ、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ღ,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ღ、投资者保护能力✿ღ,诚信状况良好✿ღ、能够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ღ;公司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ღ,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ღ。因此✿ღ,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ღ。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审计服务✿ღ,聘期1年✿ღ,年度审计费用为✿ღ: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ღ、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ღ,共计230万元(不含税)✿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ღ。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ღ,是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ღ。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ღ,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ღ,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ღ;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ღ;同时✿ღ,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ღ。按照上述要求✿ღ,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ღ。具体内容如下✿ღ: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ღ。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ღ,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ღ,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ღ;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ღ;同时✿ღ,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ღ。按照要求✿ღ,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ღ,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ღ。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ღ、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ღ,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ღ。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ღ: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ღ,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ღ;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ღ,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ღ,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凯发手机app✿ღ,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ღ。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ღ。
独立董事认为✿ღ: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要求✿ღ,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ღ,符合财政部✿ღ、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ღ。因此✿ღ,一致同意该议案✿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ღ,同意对持有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ღ:600155✿ღ,以下简称“华创阳安”)35,786,89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06%)择机进行减持处置✿ღ;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ღ,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ღ。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创阳安有发生派发红利✿ღ、送红股✿ღ、转增股本✿ღ、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ღ、除息事项✿ღ,公司将根据其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按照相应变动比例进行调整✿ღ。
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持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含集中竞价✿ღ、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减持✿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ღ,具体减持数量✿ღ、时间及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ღ、交易环境决定✿ღ,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ღ。
公司持有华创阳安35,786,898股股份✿ღ,占其总股本的2.06%✿ღ。截至目前✿ღ,公司所持华创阳安股份权属清晰✿ღ,不涉及重大争议✿ღ、诉讼✿ღ、仲裁事项✿ღ,也不存在被查封✿ღ、冻结等司法措施✿ღ。
本次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ღ,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ღ,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经营✿ღ、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ღ。鉴于证券市场股票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ღ,公司处置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ღ,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ღ,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ღ,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ღ,即9:15-9:25,9:30-11:30✿ღ,13:00-15:00✿ღ;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ღ。
涉及融资融券✿ღ、转融通业务✿ღ、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ღ,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ღ,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ღ、《证券日报》✿ღ、《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ღ。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ღ,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ღ,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ღ:进行投票✿ღ。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ღ,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ღ。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凯发手机app✿ღ。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ღ,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ღ,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ღ。投票后✿ღ,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ღ。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ღ、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ღ,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ღ。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ღ,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ღ。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ღ。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ღ,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ღ、授权委托书✿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凯发手机app✿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ღ。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ღ,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ღ、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ღ。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ღ,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ღ、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ღ。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ღ,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ღ。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ღ。
(5)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ღ,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ღ。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ღ。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ღ、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ღ。
4✿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ღ,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ღ、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ღ,以便验证入场✿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ღ,并代为行使表决权✿ღ。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ღ、“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ღ,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ღ,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ღ。凯发app手机版下载✿ღ!凯发手机app凯发K8国际官网✿ღ,
联系电话:13825243438(微信同号)
EMAIL:sales@jbjbl.com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华新科技园3栋1楼
Copyright © 2018-2020 PbootCMS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88888888号